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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资料和点位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7-03-1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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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内设机构:

2017年国家爱卫办将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审,按照巩固卫生城市职责分工和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统一要求,我局承担国卫复审环境保护方面指标任务。为顺利完成国卫复审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资料方面

1.生态科

提供2015年秸秆禁烧相关文件。

2.应急中心

1)上级环保部门提供的2016年内城市辖区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证明文件。

22016年汉中市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情况、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及相关文件资料。

32016年应急中心出台环境应急相关文件。

42016年汉中市环境污染事故汇总表。

52016年汉中市环境污染事故明细表。

62016年汉中市应急演练通知、总结、照片。

3.市环境监察支队

提供2016年噪声防治及噪声专项整治相关文件。

4.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12016年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SO2NO2PM10PM2.5四项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汇总表。

2)汉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明细表(名称、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32016年度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汇总表。

    42016年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
    520152016年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源监测报告。

620152016年汉中市医院(汉中市中心医院、3201医院、市人民医院)废水监测报告。

(二)点位方面

1.污防科

提供饮用水源地  2

2.危管办

1)医疗废物处置厂  1

2)医院(医疗废物存储情况)  2

3.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1)空气自动监测站  2

2)河流湖泊水质监测断面  3

二、相关要求

1.请各责任单位(科室)对照资料清单逐项整理,确保资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点位报送要科学合理,每个点位需报一名联络员,做好点位培育和迎检联络协调工作。

2.请各责任单位(科室)318前将资料(含电子版)和点位报局创建办,创建办分类汇编后于320日前报送市创建办。

联系人:雷敏      联系电话:0916-2536325

                  邮箱:hzstcj@163.com



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