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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城市综合创建指标任务的通知
2017-03-1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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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环保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兴汉新区建设环保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内设机构:

  按照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重点任务的通知》(汉市创指发〔20174号)、《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任务的通知》(汉市创指发〔20175号)、《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中心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的通知》(汉市创指发〔20176号)、《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创建环保模范城市重点任务的通知》(汉市创指发〔20177号)、《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点任务的通知》(汉市创指发〔20178号)、《关于印发2017年中心城区综合创建重点任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创指发〔20179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中心城区“四城联创”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汉市创指发〔201710号)的要求,为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全面完成2017年度我局城市综合创建工作,现将市环保局2017年度城市综合创建工作任务(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制定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达标。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各自承担的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及印证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局创建办。印证资料和工作完成报告按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任务督查”和“创建宣传工作”七类创建指标任务,分别建档、归类报送。

  二、各单位、各相关科室要落实专人负责创建工作,于324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至市局创建办。

  三、市局创建办配合监察室每季度对各单位、各相关科室创建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和资料收集报送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联 系 人:杨钰菲

联系电话:0916-2536325

邮箱地址:cjhbmf@163.com



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