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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卫复审环境保护迎检工作的通知
2017-04-0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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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汉台分局,局属各单位、科室,内设机构

根据陕爱卫办函201712号文件要求省爱卫办将412—14日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进行省级复审,其中环境保护工作将作为重点复审内容之一。现就分解落实国卫复审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工作任务

(一)现场检查任务

1.迎检责任单位(科室)(详见附件)要负责各自迎检点位的协调、现场汇报工作。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本次国卫复审迎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和现场点位的迎检工作。

2.迎检责任单位(科室)要做好点位的准备工作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好迎检时间的衔接、检查车辆停靠位置及迎检接待工作,确保各迎检点位有固卫宣传氛围,悬挂固卫横幅或者设置固卫展板

3.每个点位要确定一名熟练讲解员、准备好简介资料(印制成彩色宣传页),全面反映点位固卫成效。

(二)资料审查任务

各单位(科室)在国卫复审期间,要安排专人做好各自承担的指标任务解释,随时待命,随叫随到,全力配合好国卫复审资料审查工作。

(三)病媒生物防治和机关院内、包联路段环境卫生整治任务

一是市局创建办协同办公室做好机关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以备复审检查,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技术指导手册》要求,做好2015—2016年病媒生物防治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要有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制度、病媒生物控制培训和宣传计划、除“四害”方案,要有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活动的记录,有专兼职管理人员,防治经费落实,确保我局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达到国卫复审要求。二是在原有清扫保洁制度的基础上,4月11日下午对机关院内、包联路段开展卫生集中大扫除,达到上述区域保持环境整洁,确保迎检任务顺利完成。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科室)要在4月11日下午下班前,对照各自点位分工,全面做好迎检点位的相关事项,准备就绪。

2.本次国卫复审事关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复审是否合格,称号是否保留。各单位(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落实责任,全力配合好国卫复审迎检工作。在迎检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