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一是在深入镇、村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调查了解,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禁止秋季稻草露天随意焚烧工作方案,并专门召开环委会,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了9个重点禁烧镇、街道办事处的目标责任书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拟定了免耕覆盖、秸秆还田、收储利用工作任务表,协调东风橡胶厂和延龄公司拟建立25个稻草收购点。三是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三名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禁烧领导小组和4个禁烧工作组,分片包抓9个重点镇、街道办事处的禁烧工作。四是召开了全区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对秸秆转化利用、堆存,重点禁烧村组,宣传和查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开发区:一是于8月31日召开了禁烧工作专题会议,印发了《2008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及要求,提出了禁烧工作目标、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二是落实3万元秸秆禁烧工作启动经费。三是抽调人员组成3个行政督察与检查考核综合协调组(6-7人)、2个现场查处巡查组(一组至少3人)、2个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组。四是将稻草还田、集中收储任务分解落实到2个办事处14个村(居)委会和86个村小组,并要求每个村民小组建1-3个较大集中收储点。五是9月5日召开全区秋季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在总结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同时,安排部署了秋季稻草禁烧工作,并与各办事处签订秋季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六是与市农机部门联合,分两期对辖区内所有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民小组组长进行了秸秆还田技术培训。七是加大禁烧工作宣传。在14个村制作宣传横幅30条,36个村民组书写禁烧宣传标语200条,组装开发区禁烧工作宣传车一辆,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下发各中小学校。
南郑县:一是召开全县2008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成立了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南郑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二是组装禁烧宣传车,印制和下发市县政府《禁烧令》、《通告》,并从9月2日开始下乡宣传。各乡镇和教育局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环境普及课程。三是镇村组户层层分解责任,实行干部包村、包户、包田块。四是强化秸秆禁烧工作考核。由环保局、农业局、交通局对13个重点禁烧乡镇分三片包抓进行督查、巡察。从县政府督察室、监察局、环保局、农业局、交通局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禁烧检查考核组,对重点乡镇、部门禁烧工作进行考核。五是加强对收割农机作业者的培训,并选择2个乡镇各1个村进行秸秆铡短还田试点示范。六是县环保局向乡镇政府委托200元以下罚款权限,对随意焚烧秸秆者严肃查处。七是县广电局从9月2日开始在县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市政府《禁烧令》、县政府禁烧公告,宣传车开始逐乡镇进行宣传。
勉县:一是8月22日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禁烧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召开了全县禁烧工作电视电话会,对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14个乡镇、村组签订了禁烧目标责任书。三是继续实行部门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包抓制度。四是在高速公路出口、县城东侧等4处设立收储和加工点,县财政将给予支持。
城固县:一是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二是及时召开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与11个重点禁烧乡镇和7个政府部门签订了禁烧目标责任书,县环保局向11个重点禁烧乡镇颁发了行政执法委托书,授予乡镇政府2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权。三是继续实行部门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包抓制度,并明确了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四是坚持巡回检查制、逐级追究制、黑斑倒查制、委托执法制和督察考核制5项制度。
洋县: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禁烧重点区域。二是动员学生向家长宣传秸秆禁烧;组装宣传车,在县电视台播放《禁烧通告》;镇村组层层召开禁烧动员会,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通告》、刷写板报。三是成立了主管县长任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环保局、农业局、交通局分片包抓,公安局保障执法环境。各禁烧重点镇主要领导挂帅成立禁烧领导机构,镇村组干部组成禁烧队伍,在禁烧关键时段和地段加大巡查力度。四是推行低茬机收,提倡就近堆存,扩大稻草覆盖种植,鼓励草编、袋料栽培,引导民间收贮,多途径提高稻草综合利用率。五是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县政府与有关部门和禁烧重点镇签订了禁烧责任书,秸秆禁烧工作成效列入全年综合工作考核内容。县环保局、监察局、政府督查室抽人组成秸秆禁烧督查组,每天巡回禁烧重点区域,一线督查;县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收集禁烧情况,编发《秸秆禁烧简报》;县电视台记者随督查组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对组织不力、出现大面积露天焚烧的,除通报批评外,由监察部门对班子成员集体诫勉谈话,直至追究责任。
西乡县:一是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环保局、农业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广电局、县政府督办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禁止秋季稻草露天随意焚烧工作的通知》,对各乡镇和各部门的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召开了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与4个重点乡镇长签订了《秋季稻草露天随意焚烧工作目标责任书》。三是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将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禁止秋季稻草露天随意焚烧工作的通知》滚动播出,县环保局组织秸秆禁烧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各重点乡镇挂过街宣传横幅8幅,张贴宣传标语20条。县环保局与县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通过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动员学生写《给爸爸妈妈的一封信》,向家长宣传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重大危害,规劝、制止家长随意焚烧秸秆。四是制定了《西乡县2008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成立了秸秆禁烧巡查组和考核督查组,对全县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督查和考核。
宁强县: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禁止秋季稻草露天随意焚烧工作的通知》。二是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与有关乡镇签订了《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把秸秆禁烧工作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组。三是采取在电视台滚动播放禁烧公益广告、向中小学生发送《秸秆禁烧告家长书》、制作宣传横幅、刷写标语、张贴公告、组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将焚烧秸秆的危害、转化利用的好处和禁烧的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千家万户。四是采取措施推动草垫、草袋、草帘、草绳编制和销售,在食用菌、生活燃料中更多利用稻草秸秆,扩大冬季小麦免耕播种稻草覆盖面积,禁止高茬收割机械下田耕作,发展农机低茬收割、短节切割后还田,并根据秸秆产生量在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设置稻草收储点。五是授权乡镇巡查小分队对焚烧现象及时处置,并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或处罚。六是县政府成立了秸秆禁烧督察组,负责对各乡镇以及相关部门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安排部署情况、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宣传教育情况和禁烧成效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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